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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奈尔的气度

1998-12-09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夏奈尔,法国本世纪上半叶最著名的时装骄子,从一个“外省的乡下姑娘”直至成为巴黎上流社会炙手可热的人物,她的一生可谓极富传奇色彩。法国著名的散文家保罗-莫朗为她写下了这本《夏奈尔的气度》,以夏奈尔自己的口吻诠释了这一个空前绝后的传奇故事。该传记于1976年首次出版,之后一再重版,1993年,法国一位著名的画家为该书添了数十幅插图,令之再度畅销。本文即选译自该书,以飨读者。——译者按

每个孩子都会有他的避处,他可以在那里把自己藏起来,嘻戏,幻想。我的避处是奥弗涅的一座坟墓。我一个人也不认识,包括那些死人,我不会为任何人哭泣;再也没有别的人进入过这座坟墓。那是一座农村的旧墓,废弃的坟冢边长满了高高的荒草。我是这座秘密花园的女王。我非常欣赏这些地下臣民。“只要我们念着他,死人亦将不死”,我对自己说。我曾经钟爱其中两座无名墓;花岗岩与玄武岩的石板,这就是我的创造室,我的小客厅,我的巢穴。我带去花束,在起伏不平的小山岗上,我勾画着自己的世界,最里面的是矢车菊,而虞美人是彩绘的玻璃窗,雏菊是我的题匾。采蘑菇的间隙,我带着我的布娃娃去参观,我喜欢的,自己亲手做的布娃娃。我把自己的欢乐和痛苦倾诉给这些静默的同伴,然后再让他们安宁睡去。

我曾那么需要确证自己被爱,然而我却和一些毫无恻隐之心的人生活在一起。我喜欢自言自语,我不听别人说话,也许原因正在于此:第一个令我敞开心扉的是——死人。

我们终于到了姨妈家,父亲和我,在暮落时分。母亲刚刚去世,我们还在服大丧。两个姐姐被送进了修道院。我是姊妹中最理智的一个,于是被托付给了我的姨妈们,她们是我母亲的表姐妹,仍然保留着布列塔尼人的生活方式。我们到了,她们面无表情地接待了我们,剪了剪烛蕊,以便更好地看清楚我的面容。姨妈们已经吃过了,而我们没有;对于有人居然走了整整一天却没有吃饭,她们似乎惊诧不已。尽管打破了她们的时刻表和经济原则,她们最终还是战胜了外省人那一份特有的严苛,不无遗憾地宣布道:“我们给你们煮两个连壳蛋”。小宝贝看出了她们脸上的懊恼,她受到了伤害;虽然饿得要死,然而看到蛋,她竟摇摇头,拒绝着向后退去,高声宣告她不喜欢鸡蛋,宣告她讨厌蛋;实际上她喜欢得要命,只是在这最初的面对面中,在这阴森森的夜里,她需要说不,冲着随便一样什么东西说不,冲着所有呈现在她面前的东西说不,不!冲着姨妈,冲着包围她的一切,冲着这即将到来的生活。在今后即将在多尔山度过的十年里,小宝贝一直坚守着这个最初的谎言,固执地拒绝下去,直至它流传成一个无可争辩的传奇——而紧接着又有了一系列其它新传奇!——“小宝贝不喜欢鸡蛋”。自此以后,每当我想要叉起一块美味的火烧煎鸡蛋送往嘴边,耳边便会响起姨妈那令人不快的声音:“要知道那可是鸡蛋”。就这样,主人公厌倦了自己写就的童话故事。

我对一切说不,出于一种强烈的欲望,生活的强烈欲望,我需要爱,而姨妈家的一切都令我怒火中烧,让我受到伤害。可恶的姨妈!令人赞叹的姨妈!她们属于那类农村的小资产阶级,只有在冬季天气不好的时候才晓得进城住上一段时间,但是她们永远不会和养育她们的土地失去联系。可恶的姨妈,对她们而言,爱是一种奢侈,童年是一种罪恶。令人赞叹的姨妈,壁炉的通风橱里塞满了腌肉和熏肉,还有脏兮兮的黄油和果酱。衣橱里满是美丽的亚麻床单,小贩们在全世界兜售的那一种。我们有那么多的床单,一年只需洗两次便足够换得过来了。我知道,别人一直以为奥弗涅地区的人不讲卫生,然而和现在家家所能拥有的那一小叠破床单相比,我们那时候还真能算得上是很富有的了。我们家的女佣人都戴着打褶的小帽,因为从十五岁开始,她们便剪了自己的头发去卖钱;这是一种自高卢时代起就流传的风俗;罗马女人早早戴起了女帽用以修饰。

我被送到学校去上教理课,却什么也没能学到。我所拥有的知识向来与老师的教授无关;我所执信的上帝也不是那些个“神父”嘴里的上帝。我的一个姨妈常让我背课文;由于她自己也记不清那些教理,她总是一边翻我的书一边搜寻她的问题;我回答得棒极了,因为我在谷仓里又发现了另一本教理书,于是我把它一页页地撕下来,提问我时,我便把相应的段落攥在手里。

谷仓…这谷仓里有那么多的知识呢!那就是我的图书馆。我什么都读,在那里,我找到了内心深处所渴求的那份生活的具体样板,而且是以小说的方式。我们那里的人从不买书,只是从报纸上把连载的小说剪下来,再把发黄的纸页订在一起,成为“底层文学”。小宝贝就这般偷偷地阅读着。我整段整段地抄那些小说,塞进我的作文里:“你究竟是从什么鬼地方找到这些东西的?”老师总问我。可正是这些小说教给我生活的道理;它们滋养了我的情感,还有我的骄傲。过去我一直是一个非常骄傲的人。

我讨厌被人看低,讨厌别人侮辱我,逼我弯腰、低头、屈服、顺从,讨厌掩饰自己的思想,讨厌被剥夺一意孤行的自由。今天仍然和过去一样,在我的行动中,姿态中,在我生硬的语调里,在我火一般的目光里,在我棱角分明的脸庞上,到处到处都闪耀着骄傲的光辉,到处到处,在我的绝对自我之中。我是奥弗涅唯一一座没有熄灭的火山。

我保留着一头黑发,像长长的马鬃;还有我那漆黑如熏的眉毛;我那如同山间熔岩的黑皮肤;我保留着黑色的性格,一颗永不屈服的心。我曾是一个叛逆的孩子;曾是一个叛逆的情人,叛逆的时装设计师。其实我的姨妈并不坏,可我那时坚持这么认为,现在仍然时不时地会有这样的想法。其实多尔山也并没有那么可怕,只是那时对我而言确实如此,也正是这种体验使我变得日益坚强,我今日的轮廓便源于彼时这种粗砺的成长方式。是的,我的坏性情,我如同吉普赛人一般的独立,我与社会的格格不入都可归咎于我的骄傲;可骄傲亦是我成功的关键,是我的力量所在;是我最终能够得以回归自我的阿里亚娜飞船。

因为我会迷失自己。在人们所营造的传奇的迷宫中。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传奇迷宫,愚蠢却眩目。我的迷宫中混杂着巴黎和外省,白痴和艺术家,诗人和市井,那么错综斑斓,复杂纷呈,于是我会迷失。它不仅使我变形,更甚它为我重新勾画了一张面孔;当我需要认出真正的自我时,我只有凭借我的骄傲:这究竟算是缺点还是美德我都无所谓。

我的传奇有着它无可摧毁的两大支柱:首先人们不知我来自何处:音乐厅,歌剧院还是妓院?对此我从不解释,我只是觉得滑稽;其次便是大家都以为我是米达斯女王,拥有无尽财富。

不少人相信我很有生意人的头脑,其实不然。我当然不是居里夫人,但也断断算不上阿诺夫人。所谓的生意,预算,统统都令我厌烦得要死。算账时我常常不得不掰手指头。

有人说我运气好,这说法也令我感到愤怒。不会有人像我这般疯狂地工作。传奇的制造商们统统是些懒鬼;只要他们稍稍动点脑筋,就可以看清楚事情的本质而无需炮制。我不是天方夜谭里的阿拉丁,只要磨亮他的神灯,许个愿,敲敲木棍,就能造就我现在的一切。当然,我今天的这番陈述根本无济于事,因为人们宁愿相信传奇。

“我最柔美的童年”。人们都习惯这么说,可这几个词令我颤栗。我的童年没有一丁点柔美的色彩。很快我便懂得生活是一桩沉重的事情。那时我母亲已经病得很重了,有一天她领着我和两个姐姐上舅舅家去,那个舅舅已经很老了(当时我才五岁),我们都叫他“伊索瓦舅舅”。我们被关在一间贴满红色墙纸的房间里。开始大家都很乖;不一会儿我们发现那墙纸受了潮,有的地方已经开始脱落,于是我们先撕了一小块下来,那感觉真是舒服极了。再一用力,又一大块纸掉了下来;真够有趣的,我们爬上椅子;几乎不费吹灰之力,那纸便整个儿掀落在我们手中…我们把纸一张张平铺在椅子上,墙露出了原本的粉色,多么奇妙!接着我们又把椅子摞到桌上,好够得到天花板上的纸:简直是至乐呢!最后母亲进来了;她停下脚步,呆呆地望着这场大破坏,什么也没有说;只是脸上呈现出一种绝望的表情,接着,豆大的泪珠静静地从她的面庞上跌落下来;对我而言再也没有比这更厉害的惩罚了;我飞快地逃开去,痛苦地呻吟着:此后我们再也没有见到过伊索瓦舅舅。

是的,生活是一桩沉重的事情,因为它让母亲哭泣垂泪。(……)

是的,我恶毒,暴躁,虚伪,我偷东西,还躲在门边窃听。我只爱吃自己偷来的东西。我会瞒着姨妈偷偷跑到厨房为自己切上一大块蛋糕;厨娘冲着我直喊;“总有一天你会被切成两半的”;我把蛋糕带进小房间里,这样我就更自在了。骄傲的人只能体验到一种至上的快乐,那就是自由!

但是自由的前提是有钱。我一心只想着钱,打开牢狱之门的钱。我所读到的那些商品目录让我产生了疯狂的购买欲。我想象着自己一身纯白;渴望着自己能有一间漆成全白的房间,它会和姨妈用来关我的那一片漆黑形成怎样的对比!临去美洲之前,父亲为我带来了一件初领圣体穿的裙子,白色的平纹细布,配一顶玫瑰色的头冠。可为了惩戒我的骄傲,姨妈对我说:“你不能戴你的玫瑰头冠,只可以戴原来的小布帽”。这是什么样的折磨啊;我还不得不面带羞愧地向神父忏悔说我偷了两个樱桃!不准戴花冠!不能穿心爱的衣衫,对我来说,这就是最大的折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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